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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“贫二代”上学属于国家责任 贫困高中生纳入国家资助体系

发布日期:2011/3/16  点击次数:2409
     近年来关于“富二代”与“贫二代”的话题日益增多,然而,对于资助“贫二代”上学属于国家责任的重要话题,却在各种有关“富二代”的花边新闻中被模糊了。借此贫困高中生纳入国家资助体系之际,我们应重申国家对“贫二代”所担负的责任。
 
  不可否认,经历三十多年改革开放,我们创造了令人吃惊的经济成就,也出现了同样令人吃惊的贫富差距,“基尼系数”居高不下。于是,“做大蛋糕”之后,如何“分配蛋糕”,成为社会热点。在此背景下,“富二代”与“贫二代”之间的贫富鸿沟,常常引起一波又一波激烈的争议。
 
  然而,人们过分纠结于少数“富二代”制造的种种怪相,却对于如何填平“富二代”与“贫二代”的贫富鸿沟,缺乏某种清晰、一致的共识。进而,更谈不上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。这样一来,口水比行动更多,情绪比热情更大,最终却于事无补。
 
  透过贫困高中生纳入国家资助体系,我们获得了一个清晰的视角,一切变得豁然开朗。原来,资助“贫二代”,创造“社会起点公平”,始终都属于国家责任范畴。对此,在义务教育中非常显而易见,但在高中乃至大学教育阶段中,却存在一定时期的模糊认识。究其根本,教育市场化曾干扰了人们的思维,现在该对这一问题重新进行审视。
 
  一方面,从理论上说,宪法就公民在教育、就业等方面的权利所做的规定,已经明确了国家对“贫二代”不可推卸的责任。另一方面,从现实来看,面对一个庞大的“贫二代”社会群体,唯有国家才能最有效地实现广泛覆盖,其他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能取代。所以,资助“贫二代”,应该也必须是国家责任。
 
  循此思路,评价“贫困高中生纳入国家资助体系”这一最新政策,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是国家责任意识的回归,其意义非常巨大。它意味着,数量巨大的贫困高中生,今后将由国家和公民个体、家庭一起承担责任了。这对于贫困地区高中生失学问题、农村“读书无用论”等社会现象,都将带来改变。
 
  更进一步,扩大资助范围,增加资助投入,帮助“贫二代”摘帽,加快从“先富”到“共同富裕”进程,已是题中之义、必然之举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贫困高中生纳入国家资助体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

 
  财政部、教育部日前发文,决定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,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,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,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。
 
  近年来,国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,不断完善助学政策体系,大幅度增加助学经费投入,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,向全部农村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,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,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,安排部分彩票公益金用于普通高中助学,并逐步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政策,较好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。但目前我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,多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尚未得到有效资助。
 
  两部委在共同发布的《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》中指出,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,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,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,优化教育结构,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有效手段,对于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促进教育公平,具有重大意义。
 
  根据两部委意见,我国将按照“加大财政投入、经费合理分担、政策导向明确、多元混合资助、各方责任清晰”的基本原则,建立以政府为主导,国家助学金为主体,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,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,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。
 
 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,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,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%。
 
 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,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,可以分为2到3档。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