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浙江省阳光教育基金会本源公益基金”终止公告
根据发起人意愿,本会于2025年11月30日起终止“浙江省阳光教育基金会本源公益基金”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)。
即日起进行公告,为期10个工作日。
自公告日起,任何个人、团体、单位及其他组织均不得以“基金”、“基金管理委员会”等名义开展任何活动,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本会无关。
浙江省阳光教育基金会
2026年2月5日